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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==== 因病退职人员如何办理医保手续? ==== | | 留 言 | 我是1988年10月份参加工作的,由于身体比较差,打算办理病退,但有一个疑问,如果病退办好后如何办理医保手续?工龄不满15年和满15年是否有区别? 盼复!谢谢! | | 留 言 人 | 玲玲女士 [2003-2-28 11:24:00] | | 回 复 | 我市的医疗保险办理业务都在市运河路79号二楼大厅,由于你在来信中讲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,建议你可以带身份证直接来办理窗口当面询问,根据你的详细情况,我们的相关负责人会直接告诉你有关的办理程序,你直接来电话:5340603详细咨询也可以。 | | 回 复 日 | 2003-3-5 16:39:00 | | ==== 咨询 ==== | | 留 言 | 看了住院保险有一个3%,不知道这个3%是什么数的3%,是不是全年工资的一个比例,请解释一下可否 | | 留 言 人 | 小王先生 [2003-3-3 16:09:00] | | 回 复 | 住院保险中的3%、4%、5%,都是指当年社会平均工资的百分比。 | | 回 复 日 | 2003-3-5 16:36:00 | | ==== 咨询 ==== | | 留 言 | 1、怎样参加住院医疗保险,标准是怎样规定的? 2、下岗位凭什么手续办理失业金领用手续,地点在哪儿? 3、如果个人缴纳三金,金额怎样计算。 为谢! | | 留 言 人 | 王先生先生 [2003-2-19 12:02:00] | | 回 复 | 1、参加住院医疗保险,须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(外地人员带暂住证)到医保中心(运河路79号)12楼发展科办理参保。缴费标准:不满30岁的人员按3%的比例缴纳;30岁(含30岁)以上不满40岁按40%的比例;40岁(含40岁)以上不满50岁的人员按5%的比例;50岁(含50岁)以上不满60岁的人员按6%的比例;60岁(含60岁)以上不满70岁按7%的比例;70岁以上按8%的比例。 2、办理失业金手续请和失业保险部门联系,地点在运河路79号1楼劳动力市场。 3、个人缴纳三金,失业金和失业保险部门联系,养老金和养老保险处联系(地址:运河路79号二楼大厅内),医保基金按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%缴纳,以及大病保险金每年缴纳60元,您在领失业金期间可享受两年60%的优惠。
| | 回 复 日 | 2003-2-26 9:52:00 | | ==== 医保转移 ==== | | 留 言 | 你好! 因我的户口和工作已调入上海,我与2002年12月18日回镇江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.并于当天在劳动部门办妥了养老转移手续,南门大街医保部门办妥了医保注销和个人帐户转移手续.但至今上海这边没有收到我的医保基金( 养老基金早已收到),请您关心. 谢谢!
小李 | | 留 言 人 | 小李先生 [2003-1-18 16:38:00] | | 回 复 | 请您打电话0511-5340604与我们联系,直接对话,您会得到明确的答复。 | | 回 复 日 | 2003-2-21 11:11:00 | | ==== 有关医疗费用结算问题? ==== | | 留 言 | 目前本人已退休,根据政策,由于是上海知青,现户口已转入上海,医疗保险也将上海居住地的一级医院,二级医院等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,现由于家庭住址变更,所在区域内的定点医院也有所变更,但尚未有时间回镇江办理变更手续。现在突发疾病,住院治疗,可能需要开刀治疗,请问:该笔费用可否报销?比例如何? 变更定点医院,需带齐什么材料,什么证件,去哪里办理?由他人代办,可否? | | 留 言 人 | q.f女士 [2003-1-22 0:01:00] | | 回 复 | 你提的有关医疗费用结算问题,由镇江市医保结算中心结算科负责,你现可直接打电话至0511-5018784或0511-5011617,经办人员会直接回答你的具体问题。 | | 回 复 日 | 2003-2-12 10:44:00 | 页码: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记录:318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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