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1日起丹徒区开通与上海医保异地结算
从丹徒区医保中心了解到,丹徒区与上海医保异地结算8月1日起正式开通。
丹徒区开通与上海医保异地结算的对象为离退休人员,包括异地安置长住上海(以户口迁入上海市为准)、投靠上海直系亲属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(以办理上海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为准)两种情况。
在丹徒参保并办理长住上海手续的离退休人员,需携带本人医保卡、证历和《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证》、身份证等,到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委托代办等相关手续,即可在上海直接进行医保异地结算,无需个人先垫付费用再回丹徒报销。
在上海异地就医时,统一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(包括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),但报销时按照镇江医保标准,不降低报销比例,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支付给本人。
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咨询电话:021-62580478
丹徒区医保中心咨询电话:85340541 (张建平)(返回上一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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