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泰大药房医保违规被查处
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,市医保局日前对开泰大药房医保违规作出处理,追回其违规费用,医保专柜停业整改6个月,并扣除相应年度医保指标。
经查实,今年1至4月,镇江开泰大药房医保专柜违反医保卡使用管理规定,同时将20名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擅留在医保柜内;将李某等参保人员的医保卡擅留在医保柜内并多次刷卡,共计发生费用5443.4元;为逃避医保稽查进行分次刷卡冲账,为李某等参保人员进行超过规定的自购药品品种和剂量配药;配药时不按规定记载门诊病历;为徐某等人将定点药店自购目录内药品换成其它非自购目录内药品。上述医保违规问题情节严重。
根据《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》和《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》,市医保局对镇江开泰大药房作出以下处理决定:追回违规费用5443.4元,所追缴费用限期缴入市医保财政专户;对医保专柜停业整改6个月(2009年5月25日至11月24日),并扣除相应的年度医保指标,整改期满后进行验收,如验收不合格取消医保定点资格;责成该单位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。参保人员李某等个人医保违规问题另行处理。
市医保部门提醒各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零售药店引以为戒,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时,严格执行医保各项规定;同时也希望参保人员珍惜自己的医保待遇,让有限的医保基金真正使用到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上来。为鼓励参保人员和社会积极参与,如果发现定点医疗机构、定点药店有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,可以立即向医保部门举报。凡违规行为一经查实,给予举报人或单位奖励,奖励金额为违规费用的30%(门诊不低于200元,住院不低于1000元,最高不超过3000元)。 (返回上一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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